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须知
征缴对象:凡具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按属地化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保缴费(已参加本地、异地城镇职工和大学生医疗保险对象除外),非我县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各镇要以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已脱贫人口以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易返贫致贫人口为重点,做到参保全覆盖。
征缴标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每人61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350元。
参保资助: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农村一、二类低保和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25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和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190元。农村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90元。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50元。已脱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00元。
征缴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缴费方式: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人均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线上缴费渠道缴费,具体操作: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综合—甘肃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居民医保缴费)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人均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甘肃税务社保缴费”进行费用缴纳,具体操作:微信小程序搜索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填写身份证号、姓名—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选择应缴费额—点击提交。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人均可前往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的各营业网点缴纳,也可通过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手机客户端进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