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享受哪些医保倾斜照顾政策
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享受哪些医保倾斜照顾政策?
(1)基本医保实施公平普惠,按上述政策报销;
(2)自2021年8月1日起,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倾斜保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500元,分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包括基本医保起付标准和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备案、转诊手续的参保患者基本医保报销降低部分。与普通居民相比,起付线降低了50%,分段报销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
3.对特困人员、孤儿(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100%予以医疗救助;农村一、二类低保、城市全额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比例为75%;农村三、四类低保、城市差额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医疗救助比例为70%;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医疗救助比例为60%。
对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还可以享受二次救助,救助比例为30%,且二次救助不计入年度救助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