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暖镇信访维稳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切实强化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推进平安鸭暖建设,根据《甘肃省信访条例》《bt365验证不通过_365bet官网下载_365bet体坛即时比分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及信访维稳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信访维稳工作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责任追究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明确职责,靠实责任。
第二条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是维护本村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各村确定的负责信访维稳工作的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社长对维护本社稳定工作负有相关责任。
第三条 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拉网式”排查,每月召开一次信访维稳形势分析会议,对本村、社的信访事项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研判,对信访隐患要随时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主要时段和敏感节点实行“零报告”制度,对瞒报、漏报、迟报和违反值班制度的村,每次扣除1分,同时扣除值班人员50元绩效工资。
第四条 发生进京、赴省、到市非正常访和越级上访的,接访一切费用由信访当事人所在村全部承担。
第五条 接访要求:按照信访问题预警处置方案要求,对已经出现的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人员,各村要随时掌握动态,及时跟进。到县上访,在接到通知后,村干部在30分钟内赶赴指定地点对上访人进行劝返;到市上访,在接到通知后,村干部在1小时内赶赴指定地点对上访人进行劝返;赴省进京上访,村干部在通知要求时限内赶赴指定地点对上访人进行劝返。人员被劝返或接领回当地后,要果断处置,及时答复,尽快平息事态,并及时上报稳控信息。
第六条 因班子不重视、不作为,开展矛盾排查工作不认真、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处置措施不得当,引发越级上访或3人以上群体上访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由镇纪委、纪检监察室牵头对党(总)支部书记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约谈,调查核实后有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按相关程序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七条 严格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定期进村入户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若因宣传不到位发生电信诈骗案件,则由镇纪委、纪检监察室按照网格责任,对相关网格员进行问责处理,并给予经济处罚。
第八条 群众到镇上访,责任村将上访群众接回后,要及时对反映事项按照“四级七天”调解法进行调处解决。若责任村班子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不及时调处,导致群众再次到镇或越级上访的,对相关村党组织书记进行问责处理,并给予经济处罚。处罚标准参照以下第九条执行。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经济处罚:
(一)发生到县个人访1次,给予相关村村干部200元、社长50元经济处罚;发生到市个人访1次,给予相关村村干部500元、社长100元经济处罚;发生赴省个人访1次,给予相关村村干部1000元、社长300元经济处罚;发生进京个人访1次,给予相关村村干部2000元、社长500元经济处罚。同一信访事项,发生重复上访,累计进行处罚。
(二)发生到县3人以上群体访,给予相关村村干部500元、社长100元经济处罚;发生3人以上到市群体访,给予相关村村干部1000元、社长300元经济处罚;发生3人以上赴省群体访,给予相关村村干部2000元、社长500元经济处罚;发生3人以上进京群体访,给予相关村村干部3000元、社长800元经济处罚。
(三)每发生1起电信诈骗案件,给予相关网格责任村干部500元、社长100元经济处罚。
第十条 发生到县、到市、赴省、进京个人访的,分别在综合目标责任书考核得分中扣除2分、4分、6分、8分;发生到县、到市、赴省、进京集体访的,分别在综合目标责任书考核得分总分中扣除3分、5分、7分、10分;发生电信诈骗案件的,每发生1起,在综合目标责任书考核得分中扣除2分。
第十一条 处罚原则:经济处罚从年终绩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党(总)支部书记扣除处罚金额的40%,剩余60%由其他村干部平均摊扣。
第十二条 对上级转交办的信访案件,由镇综治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和归口办理原则,及时进行交办,按照信访工作程序,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实行挂牌督办。责任村或相关办、中心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对信访件进行调查处理,并出具调查报告和答复意见书,在告知信访当事人后,上报镇综治中心,由镇综治中心形成结案报告,按有关程序进行办理。对因客观因素限制,不能按时结案的,要向镇综治中心书面报送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对不按时处理结案上报而造成一定恶劣影响的按照《bt365验证不通过_365bet官网下载_365bet体坛即时比分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镇综治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鸭暖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