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政策,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2〕64号)要求,经研究,同意发放全县682名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2月份老年生活补助,按照每服1年兵役每月发放54元的标准计算,全县发放12月份老年生活补助共计191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