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临各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张市司﹝2022﹞156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法考试对象
全县各级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县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当年退休、工勤人员、长期借调赴外及病事假人员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可不参加考试。
二、学习安排
自即日起至12月15日结束。参训学员可登录“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http://gs.faxuanyun.com/)”或关注“甘肃丝路法雨”微信公众号,点击“法治服务”栏目,选择“学法考试平台”菜单。各单位确定一名管理员,依据单位在编人员(考试费每人10元),向考试平台管理员(邹云龙 电话18010199806)缴费领取账号号段,用个人账号登录进行学习考试。
三、学习考试内容
按照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三个层次,分设学习内容,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国家安全、乡村振兴、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反有组织犯罪、企业生产经营、维护企业职工权益等设置学习和考试内容。同时,依据《张掖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另文安排)和普法责任制清单指导目录,安排部门行业领域选修课程,各参训学员根据岗位需求、履职需要,自行选择学习。
四、学习考试设置
1.学习设置。采用学时制,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内容,参学人员须完成30个课时的学习方可参加考试。选修课不计入总课时。
2.学法考试。学习完成后,“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设置考试题库,采取百分制,由电脑随机生成,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并提交,成绩即时显示,并依据得分划定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59分以下)四类。成绩合格的,可登录“成绩/证书”栏,打印、下载培训证书;成绩不合格的,视为本年度学法考试成绩不合格。
3.兑换活动。学法考试平台将结合学习和考试进展情况,适时开展图书兑换活动,学员完成学习考试即可获得兑换资格,学员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兑换法治图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是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依法决策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各镇、各部门单位要从建设法治临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学法考试工作的重要性,把组织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列入重要日程,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跟踪抓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全力抓好落实,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地见效。县工信和商务局负责通知所主管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工作。
(二)加强督导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各镇、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安排,组织好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确保在编人员应考尽考。要加强本系统、本单位学习考试的督促指导,通过提醒告知、电话督促、定期通报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学习和考试任务。要强化学法考试结果的运用,要把学习考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法的主要内容,县委依法治县办将各镇、各部门单位开展学法考试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内容。
(三)强化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手段,广泛宣传学法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情况,有效提升国家工作人员对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及时总结推广学法考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各镇、各部门单位管理员请加入“张掖网上学法用法QQ群”(群号:742700831),做好沟通交流协调和上传下达工作,按时完成学法和考试任务。
(四)及时报送信息,规范台账管理。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持续加强日常普法工作的管理,使用“普法管理”账号登录“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普法管理’栏目”,分项分类报送“八五”普法工作资料,建立普法工作台账,加强全县普法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上传资料须是本县区已经制定印发的正式文件、通知。涉密文件一律不得上传至“普法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