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2.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3.承担县委文件、重要文稿、县委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围绕县委工作部署,开展相关的调查研究,参与县委领导安排的全县重要情况的综合调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委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4.负责县委日常文电的处理,县委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县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拟办、校对、印发、立卷、归档工作。
5.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反映动态,及时向省市委报送信息。
6.负责县委工作部署、决定事项和县委领导同志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催办落实工作。
7.负责全县机要和保密及内网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档案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县委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告的审核及报告备案工作。
10.负责县委机关和办公室日常工作。
11.负责县委重要接待任务协调工作。
12.完成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委办公室是县委工作部门,加挂县档案局、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县国家保密局、县国家密码管理局牌子。
(一)机关内设机构
县委办公室内设股室7个,即综合股、文秘一股、文秘二股、文秘三股、机要和保密股、档案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二)直属事业单位
1.设立县发展研究中心,正科级制,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隶属县委办公室管理。
2.设立县重点工作保障服务中心,正科级制,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隶属县委办公室管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县委办预算收入30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2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309.2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1.98万元,下降7.1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及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严控部门总体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2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预算安排基本支出309.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9.8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38.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9.37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3年预算安排项目支出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7.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2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一方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及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另一方面随着车辆使用年限的增长,车辆燃油费及维修保养费用也相应增加。
4.培训费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万元,降低33%,主要原因是严控和减少非必要的相关培训。
5.会议费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万元,降低2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压减会议有关精神,压缩会议人数及次数,减少会议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70.5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0.83万元,下降22.78%。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74.7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00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19.77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57.81万元。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无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卫生健康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用于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含外宾接待)。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