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查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县公证处及公证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指导、管理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办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承办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管理司法行政人员、司法助理员的装备工作。
8.管理和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bt365验证不通过_365bet官网下载_365bet体坛即时比分司法局是县政府的职能管理部门,内设办公室、法治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股、公证律师管理股、安置帮教办公室、社区矫正股,下属7个基层司法所。
至2021年12月,司法局有在职人员37人,退休人员9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687.6万元,支出总计738.94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1.66万元,支出增加55.32万元,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费、法律援助和疫情防控等专项经费支出、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69万元,较上年减少38.25万元,减少14.88%。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及普法宣传未上报完成最终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7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7万元,减少2%。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38.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32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费、法律援助等专项经费支出、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34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追加的专项资金及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43.06万元,占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安置帮教补助等专项经费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76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全部由财政统一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59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4万元,主要原因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县财政统一预算;住房保障支出28.79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由县财政统一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9.36万元,较上年增加94.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68.06万元,较上年增加64.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疫情影响,压缩开支。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办公楼水电费、设备购置、基地监管经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1万元,增长44.6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1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万元、用于办公用纸及普法宣传材料印刷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下达后,根据各镇和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个案补贴和法律援助个案补贴的上报,严格支出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